| 咨询信息 | ||||||||
| 咨询人 | 吴 | |||||||
| 类型 | 投诉 | 来信时间 | 2026-07-06 | |||||
| 标题 | 中燃公司你们损坏我们小区围墙,如有损失你们会负责任吗? | |||||||
| 内容 | 平远中燃公司,不记得你们是26年3月还是4月份,为了解决梅青路二巷部分业主燃气安装通气,在56号小区门口架接天燃气管道,本是好事;但是你们不顾56号老小区用石头围墙的现状,公然在石头上用冲击钻打孔固定管道,由于冲击力过大造成围墙松动;五月下了一场雨造成围墙倒塌一片,虽经过向燃气管理员反映,反映后只是派维修人员来把固定点改动了一下,我们也询问过他们,损坏的围墙会修吗?如全倒塌损坏物品和人员损害谁负责任?他们说会再反映,如今两个月己过,没有一切回应;我们希望中燃公司能重视,毕竟现在是雨季,这里也是县三小学生必经之路,如对行人或学生、我们住户造成伤害谁该负责任呢?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 处理部门 | 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26-07-07 | |||||
| 处理意见 | 来件已收悉,因投诉事项超出惠民平台处理权限,无法直接处理,敬请谅解。建议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相关情况,热线工单将会派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