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信息 | ||||||||
| 咨询人 | 吴*林 |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6-02-16 | |||||
| 标题 | 低保 | |||||||
| 内容 | 低保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 处理部门 | 平远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26-02-24 | |||||
| 处理意见 | 您好!我县社会救助申请渠道一直是畅通的。如遇生活困难或因教育、医疗、自然灾害等支出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都可在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通过"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提出救助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个人或家庭,民政部门将视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序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