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黄旺仁 | |||||||
类型 | 投诉 | 来信时间 | 2024-05-09 | |||||
标题 | 历史遗留,耕地荒误 | |||||||
内容 | 明洋村老屋生产队,尚有三十亩左右水田耕地,(位于雷公坑)因历史原因导致现在,村民无法复耕多年。据悉又无法流转出去。请问东石镇政府有关部门是否知悉这一详情?恳请政府牵头尽快解决这一民生大计。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平远县东石镇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24-05-20 | |||||
处理意见 | 您好,据了解,该地块于20多年前由农户自行流转给承包方进行种植,承包方租赁到期后便不在种植,该地块需农户自行恢复种植,农业部门已将该地块所有农户的农业类地力补贴停止,不再发放补贴。且农户无法复耕和无法流转的情况不存在,农户可以自行复耕和自主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