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信息 | ||||||||
| 咨询人 | 潘生 |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2-13 | |||||
| 标题 | 关于2016年仁居镇礤头村委会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疑问 | |||||||
| 内容 | 仁居镇礤头村委会生态公益林补助疑问:自古旧社会以来礤头村没有地主,而且经过几次土改,均分山田,为什么会出现山林土地严重分化?山林补助多的户主是少的户主几十倍的差额,就算土改的时候,家庭人口差异变化大,也不至于出现如此差额。这是否有人为因素存在,礤头村是否有村霸,黑恶势力存在?望政府详查!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 处理部门 | 平远县林业局 | 处理时间 | 2018-03-02 | |||||
| 处理意见 | 您好,关于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疑问进行答复。生态公益林是按相应程序进行补偿。其补偿程序如下: 1.生态公益林是由林业技术人员、林地受益者、四址人员到现场勘查勾画四址范围图,由补偿对象或补偿对象授权签名确认,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签订《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 2.界定书签订后,逐级上报,录入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 3.生态公益林根据现场界定书确定的补偿面积,每年按照省级补偿标准进行发放到户,假如补偿面积需要调整,应由补偿对象提出调整理由,逐级上报。 如果您对生态公益林面积仍存有疑问,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仁居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进行查询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