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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贵局21年11月15号回复函(关于东石镇麻糖村林绪锦“低保问题”不符合救助条件信息已收到。)感谢!
有关情况希望请贵局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人员再次复核,①对方眼睛存在眼疾问题、因家庭条件限制没能根治解决,现已严重影响到视力问题,再加手脚不麻利,没有任何用工单位会聘请,丧失劳作能力,目前也是已经失业多年、农活也是干不了,目前无任何收入及存款,生活虽还能自理但完全没有了保障!日常生活吃喝也全靠哥嫂救济。哥嫂本身家庭条件也很一般。。函中所说②所谓家中养有10条山羊及种植1亩多花生问题,这个数据没问题,也很准确!但请问贵局对问题反馈的工作人员是否实地了解过民情,还是道听旁人所说?表示质疑。。。
养殖及种植这一块跟林绪锦本人无任何关系,他有个哥,哥已婚有家庭,有两个小孩也均已成年,羊是他哥二儿子买回来养的,花生也是他哥嫂种植的,种植跟养殖这一块权属全为他哥林绪振家庭所有,所得收入利益跟林绪锦本人没有任何直接及间接关系与关联。因平时全靠哥哥家庭救济 ,他侄子因在县城上班也无法兼顾,林绪锦本人也是义务在帮忙,没有任何劳动薪酬。以上情况绝非一面之词。
以家庭为单位若兄弟姐妹家庭财产收入所得也都算在内的话~请问贵局:本县所有在享低保群体,在有关民政部颁布实施的三项办法里是否需重新界定认识呢?何以家庭为标准?所以还请贵局再次明察,进一步了解透彻,给真正最需要救助且符合低保人士机会,让更加需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给与真正低收入无收入人士的关心与温暖。恳请贵局再次复盘还清事实真相给予林绪锦本人低保生活救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