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刘文桂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04-28 | |||||
标题 | 更改耕田及生态公益林补贴帐户 | |||||||
内容 | 由于本人父亲于2011年去世,须更改为本人帐户,须怎么办理?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平远县林业局 | 处理时间 | 2021-05-12 | |||||
处理意见 | 关于刘文桂对“更改耕田及生态公益林补贴帐户” 的问题答复 刘文桂公民: 你好!你于2021年4月28日在惠民信息平台反映的“更改耕田及生态公益林补贴帐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账户的更改问题:请本人向原补偿对象的村民小组提出更改补偿对象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更改理由,并由该村民小组长签名确认,加盖当地村委会公章并附村委会法人签名证明。《申请书》完成后提交给当地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提交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进行更改,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如下材料:应更改为的补偿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最好是林权所在镇的农村商业农行账户)、手机号码。 2、耕地补贴账户更改请咨询县农业农村局或镇农业服务中心。 平远县林业局 2021.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