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源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4-07
标题 关于八尺镇凤头村己具备两不具备资金发放问题
内容 本人在符合本县两不具备政策范围内提交合法正规购房资料,并在本村已作公示落实。补助资金从2017年10月份提交购房资料跨年已有半年时间之多,资金却毫无动静。望平台能给个切实答复和公平公正做好惠民公作!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处理时间 2018-04-18
处理意见 刘源同志: 你在平远县惠民平台问到你“本人在符合本县两不具备政策范围内提交合法正规购房资料,并在本村已作公示落实,补助资金从2017年10月份提交购房资料跨年已有半年之久,资金毫无动静”,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八尺镇联合调查,你是八尺镇凤头村梅子坑自然村人,刘均平是你父亲。刘均平户列入了八尺镇2015年在申请“两不具备”贫困村庄凤头村梅子坑自然村搬迁时确定的搬迁户名册。刘均平在2015年底向镇政府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符合要求,虽经多次催促,至2016年12月20日前仍然未收到刘均平提交的符合要求的验收材料。因此八尺镇政府于2016年12月20日前没有向我办提交刘均平户的搬迁搬迁验收材料。刘源于2017年10月4日与鸿禧中心城签订了购房合同,向八尺镇送交了刘均平户搬迁验收的相关材料,申请搬迁补助。八尺镇于2017年11月向我办送交了刘均平户的搬迁验收材料。由于刘均平提供搬迁验收材料比较迟,对他的搬迁验收材料需要作严格的审查,我办将尽快推进审查工作。 平远县扶贫办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