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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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供应面积合计: 57.0公顷
商服用地: 6.5公顷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0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25.0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 3.0公顷
特殊用地: 1.0公顷
住房供地总量: 16.5公顷(其中存量:3.5 公顷,增量:13.0公顷;公共租赁房:1.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5公顷)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