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9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71
为加强土地管理,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已编制完成《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以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期限: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共30天。
2、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平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2)公告栏公示:平远县国土资源局及各镇政府公告栏。
3、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753-8899122 联系地址: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特此公示
附件:
1、《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