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成果的公告

时间:2016/02/18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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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于2016129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611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占用我县多划基本农田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原因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15132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本项目可按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和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处理。在不突破平远县多划基本农田面积的前提下,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可以在多划基本农田中等面积核减,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
二、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
该项目占用我县23.2919公顷多划基本农田,涉及我县大柘镇和长田镇。
《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为613.14公顷,历次占用面积为346.2596公顷,核减该项目占用23.2919公顷后,我县剩余多划基本农田243.5885公顷。
三、公告方式
有关成果在我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大柘镇及其下辖的超南村超竹村田兴村西河村,长田镇及其下辖的官仁村、禾礤村、长安村、长庆村和长田村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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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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