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组织开展自查互查督查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时间:2015/12/28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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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许瑞生副省长在吸取深圳滑坡灾害教训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非煤矿山矿渣和建筑余泥渣土等堆放(排放)场、地质灾害易发场所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粤建电发〔2015〕87号)取得实效。省国土资源厅于12月24日发出关于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场所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在各地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日,组织各地开展互相督查和重点督查工作。

    排查期内,各地将开展全面彻底的地质灾害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清单,建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之间开展互相督查,要求各市组织县与县之间互相督查,并组成3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了解各市、县贯彻落实紧急通知、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自查发现的隐患点进行抽查,督促当地落实隐患点整改措施;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