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平远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第二个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5/11/11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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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我县有一个开采建筑用辉绿岩矿的矿山企业(平远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差干镇差干辉绿岩矿) 变更登记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除未通过年检的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抽号项目的报名外,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中选评估机构在基础资料齐备后与平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评估合同。签订评估合同的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合同签订,逾期视为放弃。

请有意参加评估的机构,将报名表及承诺书等资料及时送达我局矿管股。

联系电话:13502543223(姚先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平远县新田路1号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矿管股。

    编:514600

附件:

1.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upload/download/17910

2.评估项目要求(/upload/download/17911

3.评估机构报名表(/upload/download/17912

4.评估机构承诺书(/upload/download/17913

5 .时间安排(/upload/download/17914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