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1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45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我县有一个开采建筑用辉绿岩矿的矿山企业(平远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差干镇差干辉绿岩矿) 变更登记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除未通过年检的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抽号项目的报名外,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中选评估机构在基础资料齐备后与平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评估合同。签订评估合同的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合同签订,逾期视为放弃。
请有意参加评估的机构,将报名表及承诺书等资料及时送达我局矿管股。
联系电话:13502543223(姚先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平远县新田路1号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矿管股。
邮 编:514600。
附件:
1.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upload/download/17910)
2.评估项目要求(/upload/download/17911)
3.评估机构报名表(/upload/download/17912)
4.评估机构承诺书(/upload/download/17913)
5 .时间安排(/upload/download/17914)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