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4
来源:平远县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54
平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平远县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平远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平机编【2015】39号、《关于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平机编办函【2015】17号等通知精神,决定从县国土资源系统和县房管系统中公开选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共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和选调数量
1、从县国土资源系统的现有在编在职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4名;
2、从县房管系统的现有在编在职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6名。
二、选调方式和录取办法
1、采取笔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其中县国土资源系统中选聘4名,房管系统中选聘6名;
2、如拟聘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进入现所在系统编制时间较前者优先。
3、如遇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者,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截止至2015年10月21日前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均可;
2、符合条件未报名参加选调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报考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调人员应填写《平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两份(双面打印,可到平远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蓝黑色钢笔填写)。备用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1日共三天;
3、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人秘股,联系人:肖兴寿,电话:8899199。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测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自理。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选调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选调。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批准调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平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