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持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8/12/19

来源:平远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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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持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基层各单位、各镇水务所: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将“盗采河砂”列入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为严肃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整改意见,加大对全县重点河流的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将《平远县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远县水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平远县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严肃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我县水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对全县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执法力度,整顿规范采砂环境秩序,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经研究,决定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行动目的及方法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整改意见,结合全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差干河、柚树河、石正河为重点,联合沿河属地镇政府,采取整体部署、增加巡查频率,联合打击方法,集中力量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深挖违法犯罪同伙和保护伞,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江河良好的水事秩序。

二、行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行动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级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局长黎志勇同志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林昭通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管理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保股、水利股、三防办、河湖管理股、局属黄田水库管养所、富石水库管养所、横水水库管养所、五级管养所各镇水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

(二)统一部署

由局领导小组牵头,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局各有关股室参与,各镇水务所各基层单位负责配合执行、执法行动。

(三)线索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巡查监管,努力查找线索,如实及时向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上报相关情况。水政监察大队继续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加强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判,对辖区主要河段和交界河段的重要线索要认真筛选、核查,并及时报送市水务局和县扫黑除恶办,以便集中打击。

(四)执法后勤保障措施

1. 为顺利开展工作,行动期间水务局机关各股室由局统一调配执法行动车辆;其他相关基层单位各自安排用车。

2. 生活保障方面。由局办公室统一解决。

四、行动计划和任务

(一)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份完成宣传发动和调查摸排工作;第二阶段12月1日到20日进行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争取在12月21日至月底完成整治后联合各镇各单位进行验收,以迎接省市县领导的检查。

(二)主要任务

打击非法采砂,私采滥采,取缔无证采砂点。合理安排整治工作路线,对未经审批许可擅自采砂行为,予以坚决取缔,依法强制拆除生产设备和设施,清理砂石堆料,回填平整砂坑,恢复河道行洪畅通;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现场扣押相关作业工具,坚决进行立案查处;对个别违法采砂企业或个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自觉履行清理拆除整改职责的,将联合组织强制拆除清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取得许可的采砂企业也要进一步规范采砂作业,严厉打击超时,超量,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打击非法采砂是落实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反馈整改的重要行动,是加强我县水务社会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我局和各有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我局要做好执法人员选派、动员、保密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执法行动中,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统一穿着水政执法工作服、佩戴执法证件及携带执法器材,局办公室确保执法车辆状况良好安全。

(三)加强协调,确保效果。执法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与部门之间,特别是与当地镇政府部门的协调、县扫黑除恶办联系沟通,确保“打砂霸与打保护伞”相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采砂案件要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组织对打击行动的成效、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长效机制

以后继续组织线索摸排,并积极开展执法巡查。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局领导亲自到位,及时查处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堆砂场进行清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公安等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