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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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18年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认真落实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三)、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80%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18年度局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清理未发现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8年度局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2018年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三)、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五、规范办证程序、严把证章审核关
根据“关于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中年审换证工作,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87家;新办8家;整改22家;注销12家,《兽药经营许可证》年审换证1份,《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注销18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办理。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我局尽量简化办证程序,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许可,没有吃、拿、卡、要现象。
六、积极履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兽药行为。一年来,县畜牧兽医局紧紧围绕兽药、种畜禽、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两大重点,进一步加大产前、产中、产后三大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格资质审查,实施GSP制度,严禁无《兽药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进入兽药市场。2018年度检查兽药经营单位13家,抽查了兽药10个品种,净化了饲料、兽药投入品市场。
二是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力度,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销售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走私兽用疫苗的行为。
三是认真执行可追溯管理制度。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制度,举办《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培训班》一期,我县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系统入网率达100%,同时加大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不断加强畜牧业规范用药的宣传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
四是加大饲料、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饲料、兽药行业从业人员及行业管理人员素质,普及安全使用饲料、兽药知识。
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一)、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55人次, 加强对全县86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防疫、“瘦肉精”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督检查,未发现乱扔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对我县3个屠宰场特别是县屠宰场的待宰生猪健康状况、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运载工具清洗、消毒情况、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派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培训和管理,官方兽医能严把入场查验、屠宰检疫关,以及屠宰场“瘦肉精”抽检工作,督促屠宰场按有关规定严格开展“瘦肉精”自检。各工作人员均能坚守岗位,未发现玩忽职守等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动物及动物产品违禁药物抽检,根据要求,做好日常屠宰环节“瘦肉精”4%的抽检外,在重大假节日期间,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待宰生猪采集尿样进行“瘦肉精”送检和抽检工作。同时,做好鸡肉、鸡蛋、猪肝、猪尿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确保我县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期间违规调运生猪的查处
自8月3日我国发生非洲猪瘟首例疫情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我部门的职能,积极做好违规调运生猪查处工作,至12月底,共查处违规调运生猪16起,共928头,按有关规定做好询问笔录、现场勘查,并做好无害化处理。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按规定在2019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已按规定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已按要求积极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四)、已按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五)、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
(六)、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没有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及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二)、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2018年度作为第三方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二)、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三)、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十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全年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认真做好了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解了“学宪法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支部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纸质资料、新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集中+自主、线上+线下、专题+业余相结合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宪法》原文,积极落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并到联系帮扶村开展宪法宣讲活动,让更多群众学习掌握运用宪法,提高宪法普及面,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已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中注册,2018年已注册学员共22人,全员已登录该网站学习,目前已完成了2018年网上“宪法专题考试”学习任务,学考率为100%。
(二)、各部门每年应当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学习班。
(三)、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本单位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已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二)、已不断加强部门法制力量建设,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部门每年已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平远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