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2
来源:平远县农业局浏览次数:47
关于公开遴选平远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9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结合实际,决定公开遴选平远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2018年平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为174人。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报名条件。
1、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基地库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符合平远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必需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并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8、培训机构必须未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过,无不良培训记录,无媒体负面报道。
三、申报要求。
1、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 10月26日(以投寄日期为准)报名。
2、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一式三份。邮寄地址: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新建路60号,黎军发收,邮编:514600。
四、遴选程序。
由梅州市农业局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择优确定为2018年平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育机构,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黎军发 联系电话:0753-8826363。
平远县农业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