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教育系统建立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时间:2018/08/24

来源:平远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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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工作及关于印发《平远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学校存在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参与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在校学生。

 2.学校存在加入“校园贷”的学生。

 3.发现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4.学校存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的情况。

5.学校存在校园施工中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稳定的情况。

6.其他涉校黑恶势力情况。

 二、报告要求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本校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发动群众举报。各学校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县扫黑办或教育局反馈。

三、举报方式

 1.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894252

2.平远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举报电子邮箱:pyjymsg@163.com

3.举报信件地址:平远县教育局秘书股(大柘镇教育路80号)

四、本报告制度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学校严格执行,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