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3
来源: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56
根据《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60号)、《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61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县刘慧灵等7位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位补贴,经研究同意按规定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0753-8890390
联系部门:平远县人社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