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8
来源: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66
根据《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60号)、《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61号)文件精神和我局于2017年10月下发的《关于调整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拟对我县155个镇、村/居进行基层服务经费补贴,经研究同意按规定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4日
联系电话:0753-8890390
联系部门:平远县人社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