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01/11

来源: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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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依法行政办:

2018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平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平远县法治扶贫实施工作方案》和《平远县2018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将“法治人社”建设不折不扣贯穿到人社重点工作中,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明确依据,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的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扎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现将我局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制订《平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对局行政执法按照股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职责分解,明确责权,将法治宣传、学法用法目标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及绩效考评之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保证目标落实到位。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全局依法行政和行使法治职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按要求汇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形成了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23项制度并编入《制度汇编》,对劳动保障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完善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守则和执法监察工作纪律,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挂牌上岗制度、干部教育制、督查落实制、群众监督制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的“三梳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对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明确办事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提交材料和办结工作时限;对申请办理或查处的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到定案执行、结案归档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做到手续完备,保证办案质量。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化、规范化,引导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做好网格化工作。根据《县综治委关于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意见》要求,按照“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社工作常态化排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所分管部门的隐患排查和调处工作。同时,坚持值班接访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现综治工作从专项行动到常态防控转变,使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公共安全隐患排除有效。

强化外部监督。为确保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工作的推进,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对行政相关工作时效、备案、公示、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全面建立了内部督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开展宣传普法。充分发挥我局下属的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仲裁院、劳动关系股等部门职能,深入企业开展社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政策宣传,筹集资金50多万元,印发中小学生作业本,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系统干部职工笔记本,企业各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利用各镇圩期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咨询,主要领导带队到各镇召开村支书座谈会宣讲人社政策,开展“春暖平远”大型就业招聘活动暨人社政策咨询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送电影下乡和设立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等,加强对人社各项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的宣传,积极为广大群众释疑解难,提升群众对人社各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同时,按照全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学习计划,把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密法、环境保护法、政务公开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纳入培训学习内容,提高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人社中心等办事窗口设立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取阅处,派发各项宣传资料5万份,进一步提高了人社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依法及时获取人社有关信息,努力形成“人社政策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

实行政务公开。一是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关于印发平远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以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政策公开为主要内容,组织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公开事项、标准编制、流程规范等进行梳理和完善,并征求省人社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调研组意见建议,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多次的全面梳理,于2018年初在县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示,今年5月就业创业公开事项由5项增至16项、社会保险公开事项由14项增至31项,实行动态调整。同时,结合实地宣传,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大型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宣传栏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如政策宣传环保袋、政策宣传扑克牌、政策宣传抽式纸巾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宣传手册等形式,提高试点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事项范围。二是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认领并梳理187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共149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103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事项共38项(包含1项行政许可待标准事项),可在线申办事项共13项,均能实现单点登录。三是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县政府信息网、县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以及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及通过各镇人社中心宣传等多种途径,对就业、社保、工伤认定、职工退休审批、劳动者权益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30多项办事项目进行公开。四是大楼综合办事大厅及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集中办理业务,以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文明和谐窗口”等活动为载体,为群众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切实解决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基本法律为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平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劳动监察条例》《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同时邀请县宣讲团成员为全局干部职工宣讲《宪法》,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网上学习考试活动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激发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意识。

选派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选派干部到省、市人社部门举办的监察员、仲裁员、信访等业务培训班学习,以及参加市县举办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平远县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目前有19位干部职工领取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积极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局一楼专门设立文化驿站,开辟“法律法规”书籍专架,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因地制宜进行人社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实现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普法全覆盖,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四、规范行政执法,确保行政实效

规范行政行为。在行政过程中,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坚持每一宗案件都要求两人以上共同处理,做到着装整齐,并向当事人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劳动仲裁对重大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组成仲裁合议庭会审。

统一文书标准。仲裁委员会统一使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规范性文书,对程序类文书、审批类文书、实体类文书、卷宗类文书都按法律规定严格认真进行制作。对每一宗案件,立案前有检查,结案后有审批,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案件办理符合法律程序,做到秉公执法、阳光仲裁。

加强案卷管理。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对所有的证据材料、法律文书进行整理、立案,分类归档,一案一档进行登记。为提高案件质量,我局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案卷进行分析、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我局案卷表现出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审批制度严格,案卷整洁清楚等特点,得到了市、县有关部门的肯定。

五、加强劳动维权执法,规范用工行为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主动联合住建、交通、园区办、公安等部门,开展工人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73次,共检查用人单位312家,涉及职工人数8700多人。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7宗,涉及人数105人,涉及金额63.07万多元。

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调处劳资纠纷。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指导企业成立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积极协助各镇(街)做好基层劳动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共处理案外调解和仲裁案件共45宗,涉及人数85人,涉案金额230.51万元。全面推进建筑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建筑用工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今年新开工项目16个,缴交建筑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391万多元,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专户管理。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伤认定申请50宗,完成工伤认定48宗,不予工伤认定1宗,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1宗,完成劳动能力鉴定28人。协助完成市政协提案答复5宗、县政协提案答复5宗;办理县信访局转交信访案件60宗,受理县督办转交案件50宗。各类劳资纠纷明显减少,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用工企业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六、存在不足和下来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业务执法需进一步规范。2019年我局将加大力度,按照《法治平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工作要求,政策法规宣传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为抓手,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依法行政良好形象,积极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