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3
来源: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30
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梅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2015〕115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梅州市众创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合格后,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价小组对创业孵化基地现场进行评价,最终申请材料及评价小组意见通过了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对拟同意认定梅州市众创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
梅州市众创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远县石正镇第三期工业园,主要负责人韩越,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可孵化创业实体数量60个,已入驻创业实体36个。
2.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5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对所公示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有异议的单位或人员,可直接向本局反映。
3.受理单位: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联系电话:8890390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