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9
来源:平远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浏览次数:73
根据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平远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平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民宗股、侨政股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股室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利用县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行政执法信息。
1.加强事前公开。业务股室提供原始数据、资料,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健全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工作,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业务股室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行政执法信息。要编制完善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明示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及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行政执法证件等岗位信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3.推动事后公开。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及时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平远分厅和县行政执法平台提供或上传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信息,并结合实际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
4.公示平台。根据执法业务开展情况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和“行政执法”专栏提供或上传行政执法信息。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民宗股、侨政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传播渠道公示执法信息。
除《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县保密局确定。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关股室及执法人员要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通过纸张、电子设备等载体,采用书写、拍照、刻录光盘等方式对特定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进行全面记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局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文书,把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完整。
2.推行音像记录。在没有备配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要合理使用好手机、相机等电子记录设备,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
3.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实行“互联网+行政执法”,建立成本低、易保存、效果好的记录方式,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电子化。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股室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相关业务股室提交法制审核小组通过;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根据单位实际,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法制审核小组,发挥聘请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审核小组要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范围进行法制审核。可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扩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
3.明确审核内容和程序。各股室应当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由审核小组按照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审核。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8年5月-6月)。局办公室根据县“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制订本局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集中学习,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贯彻落实(2018年7月-11月)。民宗股、侨政股依照本局职权,对应执法种类,结合执法项目,对“三项制度”进行逐一细化落实,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
(三)迎检考核(2018年12月)。将做好县政府 “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完成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执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做好迎检准备。
平远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