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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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水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和单位:
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平远县水务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按《平远县水务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及时将安全生产活动进展情况分阶段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县。联系人:黄达宏,电话:8833566.
平远县水务局
2018年6月4日
平远县水务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水务系统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平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平远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增强水务系统全体人员应急意识、安全素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为构建“一城一区一带”科学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平远提供强有力的水务安全支撑。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国家和省、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各股室和单位要采用集中学习和培训班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发放学习读本,通过宣传栏和张贴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水务系统形成“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局办公室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股室负责)。
2.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
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水利股、农电股、兴利公司、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保股要组织人员参加县安委会主办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名单报局办公室备检。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时间:6月15日(星期五);活动地点:县官田广场。
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时间: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结合行业特点,采用发放宣传学习资料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机关、公共场所等活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文化素质。(局办公室、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水利股、农电股、兴利公司、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保股负责)。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警示活动。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组织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农电股、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保股负责)。
5.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采用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围绕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大型群体性活动等重点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开展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水利股、农电股、兴利公司、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保股负责)。
6.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组织及抢险救援能力,督促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负责)。
7.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各股室和单位要按上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消防日、安全科技活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中心、碧海公司、建管中心、水利股、农电股、兴利公司、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负责)。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股室和单位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有关“一带一路”广东地区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调研采访等工作、安全责任主题、科技强安主题、依法治安主题宣传。(各相关股室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确保实效。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扎实抓好各项活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相关股室和单位及时报送以下信息:1、6月-7月每周一报送本股室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以便统一汇总报市;2、6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联系人:黄达宏,电话:8833566。
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平远县水务局
2018年6月4日
附件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6.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7.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8.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9.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0.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1.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2.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3.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4.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5.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7.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9.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0.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1.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2.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3.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4.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