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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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欠薪入罪”打击“老赖”
平远助农民工拿到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本报讯 近日,随着欠薪老板郭某被平远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将两年前其所欠的农民工工资22.5万元如数缴交到平远县人社局账户,并由该局转发到农民工手中,宣告了平远运用“欠薪入罪”利器打击欠薪“老赖”的尝试取得成功。
真没想到,拖欠了近两年的工资还能拿到手。”被拖欠工资的八尺镇排下村村民肖昭激动地说。据了解,2015年期间,肖昭和60多名同事一起在平远金色华府二期商住区项目部辛辛苦苦干了半年,但由于包工头未能及时妥善处理与工人之间的劳资纠纷,导致工程停工。后来,包工头又“失踪”了。眼看半年的辛苦打了水漂,肖昭和同事们来到平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经该大队调解,发包方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于当年7月垫付了拖欠的60多名农民工的七成工资共35.9万元。但由于郭某拒不露面,造成剩余工资一直无法兑付。
为此,平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交处理。平远县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在网上对郭某进行追逃,并于近日将其抓获。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郭某归案后将两年前所欠的农民工工资22.5万元如数缴交到平远县人社局账户,并由该局转发到农民工手中。据悉,这是平远首宗运用“欠薪入罪”利器精准打击“老赖”的成功案例。
近年来,平远县不断加大对拖欠职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及早排查、摸清底细,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水费、电费、税费缴纳情况,做到提前动态监测。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职工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主动深入建筑、矿山等欠薪高发行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对欠薪案件优先受理,帮助农民工依法追讨工资,同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据统计,去年,该县共处理56宗欠薪案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830万元,督促21个工程项目缴交建筑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600多万元。(转自2017年2月24日《梅州日报》第二版要闻·时评 朱双玲 赖强 刘文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