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7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91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我县各在建工程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梅州城区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梅市建函〔2018〕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做好复工后各项抑尘措施,并及时报送《建筑工地节后复工扬尘防治验收表》(附件1)。我局将适时抽取工地进行节后复工施工扬尘整治实地检查。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 年 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