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8/03/16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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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梅市建〔201474号)和《关于印发平远县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平府发〔200924号)等相关规定,经县相关部门对新实施56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54户(见基础信息表),拟纳入20181-3月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7;公租住房租赁补贴17户;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2018316日—322日共7

受理单位:平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07538838987

通讯地址:大柘镇建设路2

邮政编码: 514600

附件:平远县20181-3月份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对象名单

平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16

平远县2018年1-3月份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