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6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87
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梅市建〔2014〕74号)和《关于印发平远县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平府发〔2009〕24号)等相关规定,经县相关部门对新实施56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54户(见基础信息表),拟纳入2018年1-3月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7户;公租住房租赁补贴17户;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6日—3月22日共7天
受理单位:平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0753—8838987
通讯地址:大柘镇建设路2号
邮政编码: 514600
附件:平远县2018年1-3月份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对象名单
平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平远县2018年1-3月份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