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梅县区“10.7”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0/17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浏览次数:114

 

县质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梅县区“10.7”事故教训 进一步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74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照《通知》要求,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安装拆卸和租赁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作的开展情况于本月20日前书面报县质监站。

二、对县内由涉事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按《通知》要求检查合格后报县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结合我局《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汛期、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