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远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20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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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平远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质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43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平远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96

 

2017年平远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438号)要求,切实提升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定于2017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发挥样板示范作用。

  组织参加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批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重点观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优秀施工工法等内容。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互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    

  (二)深入开展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我局《2017平远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使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落实主体质量责任。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对部分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加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

  (四)弘扬工匠精神,增强人员质量责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质量意识、质量责任和质量素养。组织参加各类技术、质量、管理、施工等人员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培育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人队伍。积极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积极参与。

(二)检查阶段(9月中旬)住建局对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三)督查阶段(9月下旬)迎接市局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我局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姚若龙任组长,建筑管理股、县质监站相关人员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查。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和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各企业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使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使工程质量工作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让人们群众享受“质量月”活动成果,有效服务民生。

   (三)做好信息报送有关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好“质量月”的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9月2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以书面及电子邮件(pyjsjjgg@163.com)形式报我局建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