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7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73
县质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平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8号)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7年平远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推动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林恳华,电话:8827451,传真:8829117,
邮箱:pyjsjjgg@163.com)
2017年平远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平远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会关于印发平远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8号)的工作部署,制定2017年平远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以牢固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行业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加快我县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四、“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县住建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会将在县官田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将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2日举行2017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并推荐2-3个观摩工地(工地名称等另行通知),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我局将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人员前往参观学习,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上台阶。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按照4月7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市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梅市建函〔2017〕1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梅市建函〔2017〕133号)等文件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我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坍塌和高处坠落及火灾事故。并做好迎接6月中旬市局、省厅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应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市外进平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建管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活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调动本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建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