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6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64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及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有关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努力确保今冬明春住建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坤珍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姚若龙同志,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房管局局长林金辉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崧冠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小俞同志任副组长,房管局、办公室、建管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建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职责。各部门(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对所在领域的消防状况、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并落实整改。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各部门(股室)要组织辖区内物业管理、燃气使用、直管公房、在建工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1. 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重点检查:(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特别是电动车随处乱充电的行为。(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制定防火公约,是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燃气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加强与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沟通协调,重点检查:(1)燃气企业是否对重点环节和区域开展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是否对储罐、调压器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2)是否做好地下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挖圈围等重大隐患点或者事故易发节点的排查与整治。(3)是否加强液化气钢瓶去向和用气量管理。(4)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5)燃气站点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和维护,安全警示标示是否规范。(6)燃气管网的运营管理是否设立了供管站,专门负责城区管网的维护保养、检查,户内燃气设施的维修、检查工作。(7)是否开展燃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3.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重点检查:(1)租赁户是否在室内乱拉乱接电线,家中使用的电器、炊具及燃气管道等设施是否损坏或老化。(2)楼梯、过道是否堆放易燃易爆杂物。(3)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配置灭火器材或配置过期灭火器材。(4)是否贯彻执行《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
4. 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重点检查:(1)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2)在建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7)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8)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9)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各部门(股室)要加强相关领域消火栓、消防水池及其它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及日常维护;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的管理,对堵塞通道、占道经营等行为,按照职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道路通畅。
2.推广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区域的居民住宅区要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成立微型消防站,并结合值班安排,明确微型消防站每班次不少于3名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要为兼职消防队员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消防队员开展必要的训练,达到会处理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好“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3.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管股要依据《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将消防行政处罚、重大隐患等信息公开,及时将诚信信息录入信息库。要加大对诚信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实现对行业的有效监管。
(四)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
各部门(股室)要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企业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燃气使用、公房租赁、施工作业等人员,特别是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以及春节后新聘人员的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灌输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人为因素导致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18日前)。结合当地及行业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组织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启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督促各有关单位、企业对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股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各部门(股室)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要加强监管,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企业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三)严肃查处。各部门(股室)要认真总结今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有关单位、企业组织开展火灾防控的进度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有关企业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跟踪整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违规行为,要建议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