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8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74
县质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暨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3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26号)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在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下半年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及“质量月”自查情况报我局建管股。
二、我局将在9月下旬采用“四不两直”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