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至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16/03/22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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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4年至2015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本单位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8821258(县编办)



来信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三巷五号县政府大楼平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科(收)



   
编:514699



电子邮箱:mzpybb@163.com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319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至2015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县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至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至2015年,申请件数共1392件,受理件数为1392件,全部按时办结,审批同意为1098件,不同意的为294件。



依法实施情况。我局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均按《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并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



    1、选派优秀同志到县行政中心。我局各股室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中心受理,选优秀人员进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住建局窗口统一受理。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审批专栏,这样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



    2、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我局在借鉴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强化了审批全过程的工作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化履行工作职责。



     3、积极参与施工报建并联审批工作。我局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牵头与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推进建筑工程施工报建并联审批工作,努力实现建筑工程施工报建与相关单位并联审批,提高办事速度和工作效率。



    4、规范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中,我局严格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执行,做到按章办事,依法行政。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审批事项信息和办理结果等公开公示。一是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和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并提供办事指南、申请书格式文本等网上下载和现场免费索取服务,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二是公开审批办理进度和结果。在申请事项受理后,向申请人出具的收件回执中,明确注明了承诺办理时限、查询网址、查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查询与监督方式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市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系统、电话咨询等方式查询事项办理进度,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审批事项办理进度。三是为更细化公开信息,同时也为更好实施监督管理,我局网站进入,随时查看全市商品房信息、房地产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诚信记录和诚信等级。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按《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制度,注重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使行政审批和服务的每个环节有据可依,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大行政审批事后日常监管力度。通过加大日常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采取实地检查等多种手段,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事后监督管理:(一)是对建筑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每年动态核查的比例不低于在本地区注册企业总数的5%;(二)是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管理。我局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办结全过程及办理意见均相应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向有关股室和监察部门开放,对每个行政审批节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机关内部的抽查、案卷评查监督。四是实现监管主体多元化。注重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协作、相互弥补,发挥综合监督的作用。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民声热线、12345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收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审批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使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从我局目前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来看,基本能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的效果。通过企业资质核准审查其资金、人员、装备等条件,能确保企业在市场运作中保质保量,服务好平远建设事业上新台阶。通过对房地产业资质核准把关,使我县房地产业发展可控,对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我县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维护统一、规范、公开、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平远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开展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承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捷服务,大大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受到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充分肯定。服务对象在实体服务窗口现场、以及手机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的评议满意率均为98%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建设工程报建并联审批工作推进速度不够,开展起来难度比较大。



2、行政许可中对人员和业绩的审查花费时间较多,外地人员信息查询仍不方便。



3、针对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推行行政许可电子化。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努力推进建筑业企业实现无纸审批,企业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将申报材料和有关证件通过网上传送即可办理,实现便民服务新突破。





2、积极参与施工报建并联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努力推进建筑工程施工报建并联审批工作,实现建筑工程施工报建与相关单位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办事速度和工作效率。



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按照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加强许可监督管理,加大过程抽查、案卷评查次数,强化批后资质动态核查力度。推动各项行政审批减少环节、压缩时间、简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审批的自由裁量权,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