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0
来源: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60
县质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住建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确保施工安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第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工作,本次检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坤珍同志担任,局建管股、县质监站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检查时间:2015年12月17至18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存在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在建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公共建筑。
(二)检查内容
1.施工安全方面
(1)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履职到位及安全管理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
(3)施工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
(4)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2.质量管理方面
(1)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落实质量管理情况;
(2)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
(3)其他质量方面管理情况。
3.文明施工、创卫工作落实情况
4.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各有关单位必须对本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给予高度重视,针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防范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发现存在管理人员不到位、文明施工管理不达标、未落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工程,由检查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发现存在重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其他严重情况的责令停工整改。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的通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扣分管理。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