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2
来源:平远县林业局浏览次数:92
为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从4月19日至21日,我县组织2个宣讲组分赴各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宣讲组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凌小宏、县政协副主席韩垂辉带队,县委党校副校长李忠明、韩启城担任主讲人,各镇全体干部、村委干部、全体护林员以及有森林防火任务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活动,并向群众现场发放了2万份宣传手册。
宣讲会上,各宣讲组长作了动员讲话,着重介绍了《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要求各镇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主讲人围绕《条例》内容,对条例制定的意义和目的、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及火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通过开展宣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条例》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筑牢森林防火思想防线,收到良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