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4
来源:平远县教育局浏览次数:61
一、招生学校:平远县第一小学、平远县第二小学、平远县第三小学、平远县实验小学
二、入学年龄:2009年3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一小(按招生类别设置多个办理窗口)
3、报名流程:1)学生家长按招生类别到报名点提供招生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证审核;2)初审后,学生家长领取并准确填写《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3)将填好的《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及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回领表处进行确认。
四、新生录取:
1、录取办法:1)录取第一志愿:当某一间小学出现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时,由电脑随机录取确定;2)录取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学生转入第二志愿录取。如所报第二志愿的学校第一志愿已录满,则由电脑随机派位到其他缺额学校。
2、录取时间:2015年8月21日。
3、录取结果公布:8月22日起在平远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pynet.net)及县城四间小学公布录取结果。
4、新生入学:新生于8月25日、26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类别与具体要求:
第一类:县城(坝头、超竹片除外)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具有与出生证出生日期一致的县城户口或大柘镇户口(坝头、超竹片除外),提供出生证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县城户口或大柘镇户口(坝头、超竹片除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县籍)
1、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原籍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如年龄超7周岁入学的儿童必须提供原籍教育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3、提供近3个月就业单位的社保缴交凭证,或工商税务登记证件,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剩余学位情况,由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如未能录取,则返回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
1、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近3个月就业单位的社保缴交凭证,或工商税务登记证件,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原县一小校属农村范围适龄儿童,依据平教字(1997)14号文可入读县一小,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岭下村新一队的刘屋、新屋下和新二队的上田心、湖洋子;清河村向红队的桂花树下、墩子树下、时六屋下、新屋下,红光队的瓦岗寨,东风队的上老屋,向阳队的下苍)。
为保证我县县城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有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委、公证机关、校长、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