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川隆、锅笃、刁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5/10/27

来源:平远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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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川隆、锅笃、刁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川隆、锅笃、刁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函【2015141号、142号、1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资金及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对平远县川隆、锅笃、刁坑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预算造价:511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地点:平远县川隆、锅笃、刁坑水库内;

2.6、建设工期:日历天9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质检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6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信誉要求

1、自20154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处罚期限不在20154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报名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投标活动,则取消该企业本工程招投标资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A类)、二代身份证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二代身份证;

6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7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二代身份证;

8)拟派的质检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二代身份证;

9)投标人上述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0)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下载网址http://www.mxjyzx.cn/cn/5634268/5634269.html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2、上述报名资料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

2015 1016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报名资料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并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20151019日至23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1108:30时 至9:30,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

十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盖章):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平远县平城中路114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3-882913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