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5
来源:平远县水务局浏览次数:63
8月25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暨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推进会,要求全县上下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全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家琳,副县长林忠云、县直相关单位、各镇分管领导、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等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将其作为为民谋福祉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平远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平远县县城饮用水源水质管理和保护的通告》等一些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系列环境整治,目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下一步,该县将以改善农村水源水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要为目标,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水源水体质量,确保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二级及准保护区不低于Ⅲ类标准,各镇水质达标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在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方面,我县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治理任务共12宗,规划治理河道长度185公里,匡算总投资约3.522亿元,其中2015年我县列入省实施方案的项目有:石正河16公里、黄田河21.5公里、柚树河双溪段9.8公里、柚树河坝头段4公里,新增中行河13.9公里,共5宗,治理长度65.2公里,总投资14151万元。
副县长林忠云在讲话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全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在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山区中小河流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山区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要求,并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并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为沿岸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