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级认真组织参加《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15/01/07
来源:平远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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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各级认真组织参加《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12月26日,省人大召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宣讲电视电话会议。我县12个镇和县水务局共设立14个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镇人大、政府领导,各取水单位负责人及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共300多人。
会上,省人大副主任陈小川作了宣讲发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于2014年11月26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规范了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使用,河道管理和保护,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通过收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使与会人员进一步领会了《实施办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了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治水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