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来源:平远县民政局浏览次数:142
我局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
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
3月13日上午,县民政局与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签订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副县长陈远航出席了签订仪式。
根据协议,县民政局与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建立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公安消防部门“一对一、一对多”结对挂点要求,并建立定期磋商、协商机制,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和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通过共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解决机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