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5
来源:平远县民政局浏览次数:71
平远县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县委、县政府重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兑现工作,近日,下拨资金211.8万元,发放221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1、2008年冬季入伍的西藏兵、2011年冬季入伍的新疆兵、2013年秋季入伍的新疆兵家庭优待金9741元/年;2、2015年秋季入伍的家庭优待金6494元/年;3、2016年秋季入伍的家庭优待金12688元/年。比去年提高900元/年。据了解,我县连续14年在梅州各县(市、区)最早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县。
(平远县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