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4
来源:平远县民政局浏览次数:81
平远县扎实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
拥军优属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春节期间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不断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军政军民关系,构建了和谐平远。
一、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
我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事业和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大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国家战略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驻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扶贫济困、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红军老战士、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爱国拥军的先进典型和光荣事迹,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军队、情系官兵、支持国防的热情,形成军民同心筑梦、携手前行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支持驻地部队发展建设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通知要求,结合军地走访、座谈、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部队建设中的现实需求,积极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拥军优属活动落到实处。积极为驻地部队开展演习演练、科研实验、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和社会化保障提供支持;依托地方优势资源,不断深化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和社会化拥军活动,稳步推进信息、人才、项目及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交流融合,以军民融合发展助推部队战斗力跃升。巩固“双拥在基层”和“双百拥军行”的活动成果,重点关注基层部队着力改善官兵训练、学习和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暖心惠兵工程。
三、切实抓好拥军优属政策落实
我县着眼维护部队官兵切实利益,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为抓手,积极协调解决好部队官兵面临的现实困难。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支持退役军人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抚恤优待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及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解除官兵后顾之忧。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伤病残退役人员移交、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旅游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优待军人等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发现问题,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精心组织安排走访慰问活动
1、县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拥军优属慰问组,走访慰问梅州军分区、96169部队、县武装部、96169部队90分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平远中队,分别召开座谈会,共叙鱼水情,向驻军单位通报拥军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别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2、走访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孤老复员军人、6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抗战老兵20人,分别赠送了慰问金300元和食用油一桶、牛奶一箱。3、认真做好发放春节慰问金优抚对象的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年度预算报县级财政部门,确保春节慰问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县发放春节慰问金976人,慰问金总额97600元。4、会同县武装部、八尺镇政府有关人员走访慰问楼前村现役军人肖杰明荣立三等功的家属,赠送了喜报、奖励金和慰问金。据统计2016年全县现役军人立三等功6人,优秀义务兵(士官)15人。5、根据粤民发[2016]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平民字[2016]8号),现全县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按文件精神全部落实到位。6、全县143个(居)委会都召开了优抚对象座谈会,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实事800件(次),对去年秋季应征入伍106户义务兵家庭挂上“光荣军属”牌匾,印发慰问信1200份、“光荣之家”对联1200副。
(平远县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