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立功授奖现役军人给予奖励

时间:2016/01/28

来源:平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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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立功授奖现役军人给予奖励

我县十分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县政府印发《平远县拥军优属实施细则》(平府办[2010]30号),各镇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驻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当年授予荣誉称号、立功授奖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义务兵和军士,由应征入伍前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分六个档次奖励,并组织人员到现役军人家中走访慰问祝贺,据了解,2015年,全县有10人立三等功,20人获得优秀士兵,奖励总额达3000元。

                         (平远县双拥办)